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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首个“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监督检察官办公室”在宜昌挂牌成立

【字号:    】        时间:2022-10-31      

 湖北省首个“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监督检察官办公室”在宜昌挂牌成立

10月27日,“宜昌市猇亭区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监督检察官办公室”在宜昌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正式挂牌成立。据悉,这是湖北省首个挂牌成立的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监督检察官办公室,标志着该项工作在宜昌正式启动。

宜昌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许一鸣,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曹正权出席揭牌仪式,市检察院、市司法局、猇亭区检察院、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相关领导同志参加。

成立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监督检察官办公室,是宜昌检察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全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最高检、司法部《关于开展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工作的意见》要求,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在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执法活动中正确实施,维护戒毒人员合法权益,维护戒毒场所管理秩序,保障戒毒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举措。

据悉,在省检察院、省司法厅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后,宜昌市检察院高度重视,迅速召开院党组会专题研究,明确要求重点在健全机构、建立制度、办理案件、总结经验等方面抓好试点工作。分管院领导亲自抓落实,主动协调对接市司法局、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第一时间带队到戒毒场所驻地的猇亭区检察院安排部署工作。通过召开试点工作联系会、座谈会,充分沟通交换意见,凝聚监督共识,对接具体工作事项。同时,市检察院、市司法局还及时会签了实践性、操作性都很强的《宜昌市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工作实施细则》,为规范有序开展监督工作提供了行动指南。

挂牌仪式现场,市检察院、市司法局、猇亭区检察院、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主要领导发表讲话,对检察官办公室的成立和试点工作的顺利启动表示祝贺,并对下一步如何落实上级要求,做实做细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工作,提出了明确意见:

检察机关将严格在法律框架内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充分尊重执法、司法工作规律,积极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寓监督于支持中,努力实现监督的同向化、系统化,以及时、准确、有效的监督推动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规范化和检察监督能力水平提升。

司法行政机关将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协助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各项监督工作,依法保障戒毒人员合法权益,保证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合法有序平稳开展,推动宜昌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持续向好发展。

双方将主动适应新征程新任务新要求,努力在更高起点上推进试点工作向纵深发展,共同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宜昌经验”,作出“宜昌贡献”,以实际行动协同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宜昌、法治宜昌建设,为宜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优质的司法保障。

挂牌仪式结束后,参会领导共同参观了检察官办公室、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指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