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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猇亭:以观促学 以评提质 直击庭审观摩评议现场

【字号:    】        时间:2024-06-14      

 

本网讯(通讯员 张宏志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提升青年干警专业素能,近日,湖北省宜昌市猇亭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全体青年干警就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开展庭审观摩,并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相关行政部门负责人、基层组织代表等60余人参与旁听。

2023年11月21日,曾某携带钓具前往猇亭区境内的长江干流大江码头进行非法捕捞,共捕获鲢鱼5600克,被巡查民警人赃俱获,据了解,曾某使用的真饵复钩钓具属于禁用渔具,且其捕捞时间地点属于禁渔期禁渔区。2024年3月,曾某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一案移送该院审查起诉。

“公诉人现在宣读起诉书.......”庭审中,检察官准确把握庭审节奏,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就一审案件法律适用及量刑情节充分发表意见,整场庭审条理清晰,重点突出,展现了公诉人深厚的法律功底、扎实的实战能力。

在法庭教育环节,检察官强调:司法机关在依法惩治长江流域各类违法犯罪的同时,还要积极推动生态修复治理,做到惩治犯罪与生态修复有机统一。作为普通公民,应当学法知法守法,将生态文明理念付诸于行动,以守法为荣,从自我做起,共同绘就猇亭区江清水阔任鱼游、人鱼和谐共相处的美丽生态画卷。

此次庭审观摩活动围绕“直击庭审+案件讲评+点评发言”进行,将“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活动“搬”到了庭审一线,通过观摩仪表风纪、庭审用语、文书制作以及庭审应变能力,达到学习提高业务水平的目的。

庭审结束后,观摩干警对庭审活动进行评议,就本案的庭前准备、庭审细节等进行了点评和交流。

“发现案件线索后,我们第一时间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公安机关严格按照刑事案件及公益诉讼案件的标准调查取证,尽管涉案是一条鱼,但对生态环境破坏不容小觑,我们要通过办理一案,警示教育社会面,实现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承办检察官张卉云围绕此次活动进行了现场讲评。

“这一次听庭观摩的体验,把我对书本、材料上的间接印象转换成了直观感受,让我对法庭的审判程序有了更切实的了解,对相关法律法规也有了更全面的理解和掌握,而且最重要的是让我对法律的庄严肃穆、对作为一个检察人应有的职业素养和肩负的责任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青年干警这样说。

“通过公诉人释法说理、对长江大保护政策等讲解,实现利用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法律效果,让我受益匪浅。公诉人的一句‘这并不是小题大做’,让我深刻认识我们检察干警更要不断加强法治宣传,积极运用法律知识助推社会治理,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青年干警如是说。

下一步,湖北省宜昌市猇亭区人民检察院将紧扣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求,依托“墩苗工程”,持续深化开展“听、评、悟”三步法,围绕“听”在要处,聚焦实战;“评”在热处,拓宽视野;“悟”在深处,升华境界,做实“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提升干警的实战能力和综合素能,锻造过硬检察队伍,为猇亭高质量发展坚强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