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彩风格
您的位置:猇亭区检察院 > 权威发布

依法批捕一寻衅滋事案三嫌犯

【字号:    】        时间:2016-02-13      

 

本网讯(通讯员宋瑞煜)2016年1月15日,亭区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批准逮捕三名犯罪嫌疑人,并中审查批捕过程中充分保障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李某的合法权益。

经查明,犯罪嫌疑人覃某某(在逃)在行车过程中与被害人因超车发生矛盾,遂逼停被害人所在车辆,犯罪嫌疑人朱某某(23岁)、肖某某(18岁)、李某(17岁)下车殴打三名被害人,并用随身携带的刀具将三名被害人捅伤,造成轻伤、重伤各一人。

在审查过程中,我院办案干警考虑到犯罪嫌疑人李某系未成年人,充分保障了其合法权益,在讯问过程中,通知了李某的法定代理人到场。经认真审查案情,并提请该院检察委员会讨论后,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朱某某、肖某某及李某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并针对犯罪嫌疑人覃某某在逃向公安机关发出《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建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