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彩风格
您的位置:猇亭区检察院 > 权威发布

宜昌猇亭:抢劫50元也要逮捕?公开审查解疑惑

【字号:    】        时间:2018-06-04      

本网讯(通讯员 彭秋晨)6月1日,猇亭区院邀请公安机关、社区代表、人民监督员和被害人,就持仿真手枪和电击棍等管制器具抢劫一案犯罪嫌疑人黄某某的逮捕必要性进行公开审查,全面听取各方意见,以促案件妥善处理。

经查,2018年5月24日20时许,犯罪嫌疑人黄某某携带私自从网上购买的仿真手枪、电击棍、手套等作案工具,到达其前期踩过点的某一偏僻位置,准备寻找机会对他人实施抢劫。次日凌晨3时许,黄某某发现停放在其踩点路段附近被害人胡某某驾驶的车辆,经观察发现胡某某与朋友在胡某某的车辆内休息,黄兵决定待车上人员醒来后实施抢劫。凌晨4时许,待胡某某朋友离开后,黄某某随即持仿真手枪、电击棍等物对胡某某实施抢劫,抢得现金50元人民币,尔后逃离现场。

会上,该案承办检察官PPT参会人员介绍了嫌疑人基本情况、审查认定的事实及证据;公安机关认为嫌疑人黄某某选择凌晨一个偏僻的地方,带上手套后持仿真手枪和可使用的电击棍对被害人实施抢劫,对被害人造成了巨大的威胁感和恐惧感,主观恶性大,应该批准逮捕社区代表和人民监督员认为仿真手枪和电击棍不仅对被害人造成了心理威胁,也威胁到社会稳定希望检察机关依法办案,对嫌疑人达到教育的目的,并表示希望公安机关追溯违法贩卖仿真手枪和电击棍的源头,对卖家进行相应的惩罚,充分保障辖区内稳定和谐。

会后,该院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开审查的各方意见,依法对黄某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