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在线教育如火如荼,各大平台网课视频随处可见,不仅包括九年制义务教育学习课程,也包括高中、大学教学课程、各类职业资格证培训视频课程、业余兴趣爱好培训课程等。而在网课兴起带来学习便利的同时,“盗版网课”“未经许可剪辑他人网课”等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也时有发生。
让我们一同学习网课教学中的著作权保护知识,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贩卖“盗版网课”:侵权
“十元打包购买网课”“一次购买,网盘无限更新”……在贴吧、微博、微信群、闲鱼等平台时有看见这样的广告,花几块钱就可以购买售价几百甚至上千的网课资源,商家每日订单络绎不绝,而著作权人的权利却面临被侵犯的危险。
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他人作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司法实践中,存在多起倒卖线上课程的案件,比如教育培训机构的工作人员,在未取得合法授权情况下,擅自将偷录的教学视频、盗版教材上传到网上,供他人下载,给网课著作权保护和在线教育市场的正常运转带来不良影响,这类侵权行为在疫情期间更是需进行法律整治的重点。
教学中使用超出“合理使用”范畴
不少网课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未经许可大量使用他人文字、音乐、图片等作品、美化自己的课件,或未经许可剪辑他人网课视频,均存在侵犯他人著作权的风险。
根据《著作权法》规定,“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改编、播放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也不需要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而该项“合理使用”范畴一般情况下仅限公益性质教学使用,并不适用于相关收费网课,侵权人无法援引该条款免除法律责任。
因此,网课教师在开展线上教学时尤其应当注意著作权保护问题,针对他人受著作权保护素材的转载、大量援引、剪辑等,应当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防止发生著作权侵权。
“网课侵犯著作权”的民事、行政责任
针对网课著作权侵权行为,根据《著作权法》规定,侵权人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网课侵犯著作权不仅需要承担民事侵权责任,还有可能承担行政处罚的后果。
《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规定,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法责令停止侵权行为,并给予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侵权制品、没收安装存储侵权制品的设备、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行政处罚。
“网课侵权”严重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部分“网课侵权”行为不仅严重侵犯他人权益,还有可能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构成犯罪。
《刑法》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侵犯著作权的,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温馨提示
著作权保护关乎你我每一个人,让我们积极努力,加强著作权保护意识,拒绝盗版网课,提升网课质量,共同保护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