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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猇亭:认罪认罚案件同步录音录像 开启“镜头”前办案新常态

【字号:    】        时间:2022-03-03      

    本网讯(通讯员 谭宇)2月28日、3月1日,湖北省宜昌市猇亭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分别办理了该院首例非羁押人员和羁押人员的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案件。

办案中,在同步录音录像设备开启后,承办检察官按照规定向犯罪嫌疑人详细告知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相关规定和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法律后果,并对检察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罪名、量刑建议、适用程序进行了充分说明。经值班律师、辩护人见证,两名犯罪嫌疑人均当场依法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据悉,自《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出台以来猇亭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高度重视,一方面在院党组的坚强领导和行装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配齐配强了新的同步录音录像设备,另一方面及时组织部门干警学习规定,集体研究制作听取意见笔录模板、细化同步录音录像流程细则、学习同步录音录像设备使用技巧,为规范同步录音录像打好坚实的基础。

下一步,该部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检《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实现认罪认罚案件录音录像全覆盖,让“在镜头下办案”成为常态,充分保障认罪认罚的真实性、自愿性、合法性,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更高质量、更好效果的适用,让每一个案件都能经受得住程序和时间的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