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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猇亭:当典型案例遇上“青春早行人”

【字号:    】        时间:2022-07-08      

本网讯(通讯员 张宏志)“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我认为吴某等人的出售死牛肉行为构成了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我认为吴某等人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牛肉损害不特定消费者的权益行为危害社会公共利益,应当作为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立案……”

为强化青年干警人才队伍素能建设,提升青年干警检察业务水平,6月21日上午,猇亭区检察院三楼会议室内,第六期“青春早行人”活动如约而至。全体青年干警参加并集中研讨了一起最高检发布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本次活动由第二检察部干警张宏志主持,员额检察官郑联华到会指导。

研讨会上,主持人首先介绍了研讨案件的基本情况和研讨主题,参会干警纷纷各抒己见、畅所欲言,结合具体的法律条文和相关司法解释,对案件抽丝剥茧,进行了全方位剖析。会议现场气氛活跃,掀起头脑风暴,点燃思想火花,青年干警们通过本次活动进一步加强了对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学习,加深了对法律适用的理解,同时也积累了办案经验。

本次研讨会,还特别邀请了第二检察部公益诉讼负责人郑联华对此次活动进行了补充与点评。郑联华充分肯定了青年干警们在“青春早行人”活动中独立思考和积极发言的态度,并结合自身在刑事检察部门和公益诉讼部门的工作经历,向青年干警们传授了在检察实务中如何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构罪,如何准确厘清此罪与彼罪,如何通过总结提炼类案中的亮点向行政机关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等使青年干警们受益匪浅。

下一步,猇亭区检察院将继续推动每周一期“青春早行人”工作常态化,通过对各项检察业务的挖掘、分析、研讨,激发青年干警在干中学、学中干,不断提升青年干警的业务素能,为检察事业提质增效夯实人才基础,提升检察业务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