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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猇亭:区检察院党组理论武装不停步

【字号:    】        时间:2022-09-13      

 猇亭区检察院党组理论武装不停步

通讯员(彭白雪)9月6日下午,猇亭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俊峰主持召开该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9次集体学习,重点学习了《求是》杂志发表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必然要求构建新发展格局》《习近平经济思想学习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亮点解读,以及国务院台办、国务院新闻办发表的《台湾问题与新时代中国统一事业》白皮书,交流学习体会,研究贯彻落实具体措施。全体班子成员参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轮值青年干警列席会议。

会上,党组书记、检察长吴俊峰作为中心发言人与大家交流分享了学习体会;其他班子成员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分别进行了交流发言。

吴俊峰检察长指出,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习近平经济思想是做好检察工作的重要遵循,学习领悟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更加有利于我们在具体检察工作中找准服务、保障、助力经济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我们要切实加强系统学习、跟进学习,更好扣紧发展大局,以更优服务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就贯彻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吴俊峰检察长强调,《反有组织犯罪法》是党中央开展为期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实践和经验成果的结晶,是我们今后惩治犯罪有力的法律武器。

全面学习应用  彰显“惩”的力度

《反有组织犯罪法》对黑恶势力犯罪的性质认定、程序应用、财产处置、司法政策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我们要切实学好用好。

延伸检察触角  发挥“治”的功能

要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发现国家工作人员违法犯罪线索及时向有关部门移送;通过办案,要在个案办理和类案监督方面研究犯罪成因、规律,通过个案检察建议和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促进点位治理和溯源治理。

积极履行职能  体现“防”的作用

加强对《反有组织犯罪法》的持续宣传,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的法治意识;加强与《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融合宣传,防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分子对未成年人造成不良影响和不法侵害;要与相关部门共同把好选任基层组织相关人员的资格审查关,发挥好过滤作用。

会议还研究了派出纪检监察组《工作提醒函》的整改落实措施、深入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实施方案,以及有关干部人事、档案省特级复查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