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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学习 强能力 促办案 猇亭区院开展检委会集体学习

【字号:    】        时间:2022-10-27      

抓学习 强能力 促办案 猇亭区院开展检委会集体学习

本网讯(通讯员 张海宜 彭秋晨)10月21日,猇亭区检察院召开检委会,讨论刑事案件,集中学习省检察院民事办案情况分析,研究制定改进提升措施,推动办案质效再上新水平。

案件讨论环节

承办人详细汇报了案件具体情况,发表了审查意见,与会委员开展了充分讨论,经表决形成了决议。

集体学习环节

会议学习了《2018年至2021年湖北检察机关民事检察类案件监督情况分析报告》,参会人员逐一交流发言。第二检察部员额检察官刘辉结合其负责的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工作,总结出“积极学习优秀院典型为示范、以类案监督为小切口、充分运用检察履职一体化工作模式”三点体会,努力推动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针对检委会讨论案件、集体学习,猇亭区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俊峰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是提高站位,通盘学习。检委会委员要建立全面学习全时学习的理念,将学习作为政治建设和业务发展的重要举措,淡化分管条线壁垒和专业局限,全面提升个人素能;将头雁“引领力”转化为工作“推进力”、由分管领域的“一招鲜”转变为检察业务的“多面手”,以上率下、模范带头;将检委会重视学习的态度充分展示给全院干警,激发干警热爱学习、深钻细研的热情,推进全院形成“人人爱学习、时时有进步”的良好氛围。

二是总结规律,提升实效。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利用检委会学习讨论案件的机会,主动带头学习新法新规、解读典型案例、研判疑难案件,通过学习拓宽思维视野、丰富更新知识结构、及时总结办案规律,准确把握检察工作新要求、新形势和大方向,努力实现以案促学、以学促用、以用促治的成效。

三是深入思考,强化调研。强化成果转化,检委会委员要将调研工作作为份内之责,而不是份外之事;作为自我完善自我提升的内在需求,而不是指标下压机制倒逼的外在动力;作为事业发展目标实现的全院大事,而不是止于文字留于纸面的个人小事。自觉研究新问题,解决新情况,形成新成果,为猇亭检察工作集众智、谋良策、开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