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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车泄愤,只因“心情不好”

【字号:    】        时间:2023-04-28      

 划车泄愤,只因“心情不好”

本网讯(通讯员 游红“哎呀,我的车好好停在车位里,怎么被划伤了!”张女士的黑色奥迪停在车位里,车身几乎被划了个遍,修理费算下来都要上千元,而与此同时附近有一样情况的还有三位车主。究竟是谁干的?又是什么让他做出这样的行为呢?

原来,林某因与妻子闹离婚,为发泄情绪,途径猇亭区桐岭社区路段时,无故用钥匙先后划伤停放在路边的车辆,致使四辆轿车损坏,造成车辆物损达四千余元。

猇亭区检察院受理该案后,林某对自己无故划伤张女士轿车的事实供认不讳。当检察官问及为何这样做时,林某的回答令人啼笑皆非:“我就是心情不好,当天在外散步有点无聊。”只因家庭矛盾中的一些琐事让他心情郁闷,看到停着的车不顺眼,林某就用划车的方式来发泄情绪。

“我跟张女士没有仇,只是刚巧她的车停的离我最近,就划了她的车”。经检察官教育,林某对自己的行为很后悔,并表示自愿认罪认罚。

检察官说法

根据林某的作案情节,该院认定其涉嫌寻衅滋事罪。而在案发后,林某积极赔偿了四名被害人损失共计四千余元。考虑到林某不是出于打击报复或故意毁坏财物的目的,且具有坦白、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自愿认罪认罚的从轻处罚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检察官在此提醒大家,人生在世,难得事事如意,成年人在社会活动和生活中要有最基本的自我约束和克制能力。我们在不开心的时候,要选择合理的宣泄方式,不应该图一时快,做出损人不利己的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