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猇亭:以制度促规范强化“三个规定”刚性落实

【字号:    】        时间:2023-11-17      


本网讯(通讯员 陆雯喆)今年来,宜昌市猇亭区检察院坚持以制度为指引,强化建章立制,制定落实“三个规定”每月填报、每月通报、每月督查和干警承诺机制,持续传导责任压力,推动“三个规定”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刚性落实。

一是压实文件精神,落实每月填报制度。根据最高检《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和《湖北省检察机关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填报制度的十条措施》《宜昌市检察机关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省院<十条措施>的六项操作细则》相关要求,所有在编人员和聘用制书记员,每月都要通过重大事项填报系统填报当月情况。每月20日,各部门内勤和负责检务督察工作人员进行对接,加强“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检查,及时跟进督促。在本院因“三个规定”出现全院零填报被市院检务督察部门约谈后,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先后多次在全院大会和院务会对填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带动全院干警积极如实填报。

二是指定专人专管,落实每月通报制度。临近月底时,明确检务督察工作负责人每月汇总梳理填报情况,定期在全院工作群通报各部门填报数量,通过亮明数据,激发内设部门和全体检察人员填报主动性。检务督察工作人员先后两次在支部主题党日上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对填报制度进行再培训再深化。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和单位工作群,以视频、漫画、案例等生动活泼形式加强推送宣传。业务部门办案人员注重利用办案时机,加强案件当事人有关“三个规定”等记录报告制度的宣传告知,造浓记录报告的内外氛围。

三是突出主体责任,落实每月督查制度。强化“一岗双责”,落实日常督查,明确分管领导、部分负责人、中层干部、员额检察官均负有教育督促职责。对于存在填报不及时、要素不齐全、应报未填报等问题的检察人员,分管院领导和检务督察工作负责人同时约谈其本人,督促履职尽责,传递责任压力,严肃追责问责,在全院积极营造如实、准确、及时、主动填报的良好环境。

四是着眼守土有责,落实干警承诺制度。组织全体检察人员签订《廉洁从检承诺书》,突出强调“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落实,通过签约背书,强化填报责任意识。发动支部纪检委员对全体检察人员落实“三个规定”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开展查诺评诺,加强近距离、面对面监督。党员干警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报告“三个规定”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执行情况。通过层层落实填报责任,全体检察人员较好实现了由“要我填”到“我要填”的思想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