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猇亭区检察院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第一次集中学习

【字号:    】        时间:2024-04-22      

 

本网讯(通讯员 游红4月18日,猇亭区检察院组织全院干警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第一次集中学习。会上传达学习了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原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章,通报了反面典型案例,对违纪违法案例开展警示教育。

会议强调,要提升政治站位,从思想认识上解决​“为什么学”的问题。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要站在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和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而学习的高度;是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检察队伍的现实需要,要站在为推进检察事业健康向前发展而学习的高度;是不断锤炼崇德修身、抱朴守正的人生品性的内在需要,要站在为保证自身行稳致远而学习的高度,充分认识学习的重要性。

要精心组织实施,在方式方法上解决“如何学”的问题。突出重点、抓好关键,党组成员、班子成员及机关党支部委员坚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充分利用党组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载体,通过支部集中学、干警自主学、党纪学习教育培训学、研讨交流学、警示教育学等方式丰富学习形式,坚持原原本本学,联系实际学,不断筑牢思想根基和纪法防线。

要注重统筹兼顾,在效果检验上解决“学得怎么样”的问题。做到以学促行,把党纪学习教育与守纪实践相融合,让党的纪律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用看得见的良好外在形象来检验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效。做到以学促改,突出问题导向,通过边学习、边对照、边检视、边整改,自省自查自纠,真正用问题整改来检验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效。做到以学促干,将党纪学习教育与落实上级部署要求、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等有机结合,转变作风、开拓思想、提升工作品质,以优异的成绩来检验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效。(湖北日报客户端通讯员 游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