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张宏志)为贯彻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个人信息源头保护,保障个人信息安全,近日,猇亭区检察院联合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网信办”)会签了《关于加强协作配合依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实施意见》 (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了生物识别、行踪轨迹等敏感个人信息,儿童、妇女等特殊群体个人信息,教育、医疗等重点领域处理的个人信息等应该重点保护。着重关注非法获取、出售、提供、泄露公民个人信息,利用网络诽谤、侮辱他人,利用网络暴力事件实施恶意营销炒作,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通过网络违规公开披露个人信息等行为。
《意见》指出,区检察院、区委网信办将通过建立“工作协作、信息互通、交流会商、办案协作、网络普法”五项机制,联合打好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组合拳”,推动形成个人信息保护多元共治新格局。
下一步,猇亭区检察院将以《意见》为指引,聚焦个人信息保护,强化与职能部门沟通协作,从源头上维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推动“检护民生”专项活动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