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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为您“食”刻守护

【字号:    】        时间:2024-03-21      

本网讯(通讯员 张宏志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宜昌市猇亭区人民检察院以食品安全为切入点,做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能动履职,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健康饮食的期待,努力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吃得安心、用得舒心。近日,宜昌市猇亭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走进辖区内超市、零食店、餐馆等经营场所,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活动,透过一个个具体的案例,读懂检察机关为守护百姓幸福“食”光、保护消费者权益所作的不懈努力。


云监督+回头看助推网络餐饮长效治理

大堂干净清爽,后厨整洁有序。3月13日,湖北省宜昌市猇亭区检察院检察官们扫描二维码,通过手机看到辖区内网络餐饮服务餐饮店得到有效监管,检察建议得到长效落实,这是该院进行的第10次“云回访”。

两年前,该院针对辖区内20多家网络餐饮平台存在资质不全、违规经营、部分外卖实体店卫生环境较差的情形,依法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相关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改。检察建议发出后,相关监管部门迅速行动,摸排建立了128家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台账,整改完成未公示食品许可证等问题商家21家。在检察机关的推动下,全区投入56万元打造113家“云监督+明厨亮灶”标准店,实现了信息公开和后厨操作可视化及违规自动抓拍,并利用二维码线上直播监督手段,在宜昌率先帮助餐饮店进入‘云监督’时代,倒逼网络餐饮外卖食品安全水平提档升级。


府检联动+专项整治助推槟榔销售合规经营

“一口槟榔,一颗病灶”。槟榔含有槟榔碱、麻黄素等物质,可以刺激人体,使人兴奋。因此,具有一定提神醒脑作用的槟榔及其制品,颇受部分消费者的喜爱,在街边便利店、零食店也均可见售卖。但由于槟榔的致癌特性,2021年9月2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槟榔制品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不应按食品对槟榔进行销售监管”。

今年3月初,猇亭区检察院发现部分店铺存在槟榔制品与食品混放销售等违规情形。针对上述情形,该院立即开展行政磋商,建议相关行政职能部门,依照宜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槟榔及槟榔制品监管有关事项告知书》,共同开展槟榔及槟榔制品专项整治活动,对不规范经营行为及时责令整改,同时做好法律宣传教育,引导生产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优化辖区法治化营商环境。


行政磋商+精细监管筑牢散装白酒食品安全防线

白酒是一种特殊的食品,也是一个特殊的文化符号。“莫笑农家腊酒浑,丰年留客足鸡豚”,小作坊自产自销的粮食酒,是多数老百姓的“心头好”。

为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去年以来,猇亭区检察院集中办理了涉散装白酒食品安全类公益诉讼案件。针对辖区部分散装白酒商家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与相关行政机关开展行政磋商,建议行政机关建立完善散装白酒商家生产经营检查机制,对存在的监管漏洞进行消除,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喝上放心白酒。

通过为期一个月的整改,行政机关对本辖区内的散装白酒销售门店和生产小作坊进行调查摸底,全面摸清底数,掌握散装白酒销售门店和生产小作坊的基本情况,建立和完善监管台账;开展专项整治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对辖区内的散装白酒销售门店和生产小作坊开展监督检查,累计检查经营户32户次,抽检白酒11批次,填写检查记录表26份,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标识9份,共计查处标签不规范、健康证过期等违法违规行为13个,下达责令改正和警告行政处罚文书各13份,现已全部整改到位。

下一步,该院将深入落实最高检“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作用,积极推动府检联动,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不断加大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工作力度,时刻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