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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为鉴鸣警钟,观摩评议提质效———猇亭区人民检察院开展庭审观摩评议活动

【字号:    】        时间:2026-03-25      


本网讯(通讯员 刘凤阳)“电力安全是企业生产经营的生命线,事关营商环境,危害电力安全就是破坏发展根基......”3月23日,猇亭区检察院就一起破坏电力设备案开展庭审观摩评议活动,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付晓霜出庭支持公诉。宜昌市院、各城区院部分刑检业务骨干、猇亭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应邀到场观摩指导。


庭审中,公诉人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在法庭调查阶段,通过多媒体PPT示证,全面展示案件证据,还原两名被告人的整个犯罪过程,精准有力指控犯罪。在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着重就事实认定、案件定性和涉及的量刑情节充分发表公诉意见。两名被告人均自愿认罪认罚,取得良好的庭审效果。


庭审结束后,猇亭区检察院组织开展庭审评议,围绕庭审程序规范、讯问技巧运用、证据体系构建、释法说理效果及量刑建议论证等方面开展集中评议,听取多方意见,共话司法公正,共促检察发展。

宜昌市检察院重大犯罪检察部主任余进表示,本次出庭准备充分、亮点颇多,讯问精心设计、层层递进,分组举证层次分明,多媒体示证清晰直观,法庭辩论有理有节,展现了公诉人扎实的业务素养。其中一大亮点是公诉人对涉案财物提出了明确的处理意见,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应该注重涉案财物的处理,加强对侦查活动的监督,体现司法公正、程序规范。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侯红寅表示,希望检察机关就本案中暴露的电力设施安全隐患问题,加强监督,守护我区用电安全。人民监督员周爱华认为,本次庭审效果很好,在法庭教育中深入剖析了破坏电力设备行为的危害性,具有很强的警示作用。

下一步,该院将紧紧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基本价值追求,始终把深化素能建设作为关键之举、长远之计,通过以“听庭评议、案例评选、文书评比、案件评查”为内容的高质效办案“四评法”,努力锻造适应检察工作现代化要求的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